《从晏谈矿》2024第11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通报渑池县九六八煤业“4.20”顶板事故。

从晏谈矿

第11期

2024年4月20日12时10分许,渑池县九六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六八煤业)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4万元。现已调查结案。

事故概况

九六八煤业为单独保留煤矿、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发生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属证照齐全生产矿井;主采二1煤层,井下现有1个采区(12采区),布置1个悬移支架炮采工作面(12100采煤工作面),1个掘进工作面。2024年4月以来,12100采煤工作面切眼下段煤层赋存不稳定、且倾角逐渐增大,事故发生时,工作面切眼下段倾角达30°; 1#~40#悬移支架区域为全煤,41#~44#悬移支架区域为煤岩交界,45#~82#悬移支架区域为全岩,83#、84#悬移支架区域底部见煤,全岩区域岩性为沙质泥岩,质地较松散,且夹杂少量大小不一的鹅卵石形状石核。

2024年4月20日八点班,九六八煤业正常组织生产。6时10分许,采煤队副队长(当班跟班队长)程某某主持召开班前会,安排在12100采煤工作面采煤、修棚和清煤等;9时50分至11时30分许,12100采煤工作面切眼下段实施了2次爆破,解除爆破警戒后,作业人员陆续回到各自作业地点,张某某(事故遇难人员)等2人在10#悬移支架附近清煤。12时10分许,60#~61#悬移支架段岩墙片帮,掉落的渣块夹杂着一个较大鹅卵石形状石核往下滚落,正在清煤的张某某躲闪不及,被滚石砸中,倒在第10#悬移支架处刮板输送机旁,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九六八煤业、主要负责人等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按要求向政府部门报告事故,也没有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报告事故。

事故暴露问题

(一)违规爆破作业。事故当班,采煤队在12100采煤工作面切眼下段实施的第2次爆破长度违反《12100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有关规定,造成工作面空顶面积大,煤(岩)墙体承受压力增大,导致该区域破碎岩墙片帮,60#悬移支架处内嵌在岩墙中的一个石核脱落。

(二)安全措施不落实。12100采煤工作面10#~60#悬移支架(长度 50m)间滚矸防护网数量不够,违反《12100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有关规定;没有按照《12100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事故当班由跟班副队长(兼爆破工)、安全员、验收员代替爆破工、班组长、瓦检员落实“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事故当班班长在第2次爆破后,没有按照《12100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对爆破区域进行检查。

(三)技术管理不到位。在12100采煤工作面切眼下段出现倾角增大、岩层内夹杂较大石核等新情况后,未按《煤矿地质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及时发出地质预报;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者补充安全措施,仍继续采用原防护网阻挡滚矸,原防护网强度不足以阻挡滚落的较大石核。

(四)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存漏洞。2024年4月份月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未辨识评估出12100采煤工作面煤(岩)墙体破碎存在片帮伤人的安全风险;未及时整改12100采煤工作面10#~60#悬移支架间防护网数量不够的事故隐患。

(五)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差。工人遵章守规意识淡薄,事故当班跟班队长(兼爆破工)、验收员、安全员均不清楚《12100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一次起爆距离不超过10m”的规定,违章作业却不自知;跟班队长(兼爆破工)煤矿井下爆破特种作业资格证于2023年1月5日到期,仍然从事爆破作业。

(六)不携带人员位置标识卡入井。采煤队部分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不携带人员位置标识卡入井:遇难人员张某某自2024年3月14日至4月20日共入井32次,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无其入井记录;事故当班采煤队另有4名人员不携带人员位置标识卡入井。

(七)未按规定报告事故。九六八煤业2024年4月20日12时10分许发生事故,矿长、法定代表人分别于12时22分、12时50分得知事故情况后,均没有按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直至4月22日17时10分许才上报。

律师点评

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采煤队在12100采煤工作面切眼下段实施的爆破长度违反《12100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导致工作面空顶面积大,煤(岩)墙体承受压力增大,从而引发岩墙片帮,并且滚矸防护网数量不够,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等多方面原因。事故发生后,九六八煤业主要负责人也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存在瞒报行为,这严重影响了事故的及时救援和后续调查,也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安全生产问题对于矿山企业而言,与企业的其他风险存在显著差异,它直接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甚至可能对整个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除此之外,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还要面临刑事追责。因此,安全生产专项合规是每个矿山企业不得不实施的防范安全风险的有力措施。

此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因违规操作和安全措施不足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每一个矿山企业都应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企业在面临庞杂的安全法规不知如何转化为企业的内部制度遵照执行时,也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总之,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只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企业的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

矿业答疑

问:什么是顶板事故?

答:顶板事故是指在地下采煤过程中,顶板意外冒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终止等的事故。这类事故对矿井的生产和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危害极大,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生命损失。顶板事故的原因可能包括多种因素,如地质条件复杂、采矿工艺不当、支护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过去,顶板事故据资料显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40%以上,尽管现在有所减少,但仍然是煤矿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

问:什么是岩墙“片帮”?

答:片帮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岩墙或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发生变形、破坏并脱落的现象。当矿层被采出后,采空区顶板岩层内会出现悬空状态,这会导致原本由顶板岩层承担的压力转移到矿壁或巷道侧壁上。随着这些区域承受的压力增加,会形成增压区。在附加荷载的作用下,一部分岩石或煤体会被压碎,并挤向采空区,这种现象就被称为片帮。对于片帮现象,需要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例如,在巷道一侧发生片帮但未冒顶时,可以通过打顶柱、更换新柱腿等方式进行修复。岩墙片帮中的“片帮”是一个需要矿山企业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处理的安全问题。

问:矿山发生事故后应当在多久时限内报告相关部门?

答:1小时内。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矿山发生事故(包括涉险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矿山负责人;矿山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同时报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可直接向省级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报告。”

矿业动态

一、应急管理部发布第16号令,公布《矿山救援规程》

为了快速、安全、有效处置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矿山从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应急管理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强制性行业标准《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为基础,经过认真研究、征求各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规程》,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应急管理部

 

二、云南省红河州发现超大规模离子吸附型稀土矿

澎湃新闻6月7日讯,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王学求团队经260个钻孔验证,165个钻孔达到工业品位,确定了云南省红河州马鞍底超大型、勐桥大型、贾沙大型、大寨中型4个离子吸附型稀土矿,潜在资源量(稀土氧化物)100万吨。此次发现形成了从区域战略选区到矿区普查和详查的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系列,填补了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空白。

来源:矿业界

 

三、内蒙古建成稀土最完整产业链,将打造全国最大稀土新材料基地

6月7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志强表示,截至目前,内蒙古已建成国内最完整的产业链。瞄准打造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做好由“材”到“用”的文章,创建国家稀土材料创新中心,加快前沿技术攻关,扩大稀土应用领域,不断提高稀土产品综合附加值。

来源:矿业界

 

四、中国海油宣布在南海西部获重大勘探突破

中国海油6月6日对外宣布,其在南海西部超深水超浅气层勘探领域获重大突破。据介绍,陵水36-1气田位于南海西部海域,平均水深约1500米,主要含气层系为第四系乐东组储层,平均气层埋深210米,探井测试无阻天然气流量超1000万方/天。南海超深水超浅气层勘探领域面临诸多世界级工程技术挑战,陵水36-1气田测试成功标志着该领域勘探获重大突破。

来源:矿业界

 

上周碳排放及主要金属价格走势

 

创建时间:2024-06-1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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