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晏|业绩:我所律师代理一起标的额1.2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取得理想效果。
原告XX集团公司原为被告XX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支持被告XX公司经营原告自2011年起累计向被告提供借款本息合计1.32亿元,2015年原告对被告实施混合所有制改制,失去对被告XX公司的控制权,被告XX公司被民营股东接管后未按照《合作协议》及《还款协议书》的约定向原告还款,原告多次催促未果提起诉讼。该案涉及借款合同效力、借款利息转计本金、担保责任承担等复杂问题,本所律师设计了严密的诉讼方案,采取了到位的财产保全措施,密切跟踪案件过程,所提诉求均得到了支持,取得理想效果。
2022-12-0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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