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龙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债项目顺利完成

因洛龙区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洛阳龙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丰公司)拟申报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其中10.50亿元拟用于募投项目,4.50亿元拟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及/或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2020年度,河南从晏律师事务所接受龙丰公司委托,委派我所楚科伟、唐国育、乔丽娟、沈文君、闫雅玲律师组成专项服务团队,为龙丰公司债券的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参与协调沟通、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修改与债券发行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前提下,凭借我所各位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高效的团队分工协作能力,出色的完成了受托服务项目,赢得客户和其他中介机构的一致好评。

创建时间:2021-06-30 09:20
首页    从晏业绩    洛阳龙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债项目顺利完成

 您当前的位置:

收藏
浏览量:0